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代理 > 档案服务 > 工作流程
八、办理职称

八、办理职称

服务对象:1、在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相应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
需要的材料:
初级职称: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存档证》
         2、四张一寸照片
         3、费用
因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每年的评审条件和需要的材料有变化,需要办理请到中心咨询具体事宜。

 
  人事代事动态
  社会保险与工积金
  党员之家
  档案服务
用 户 名:
密   码:
登陆类型:
[个人注册] [企业注册]


类 别:
名 称:
 

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 | 服务标准 | 收藏本站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天津市迈驰新天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 电话:022-23018720、23018725、23509119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