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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见习转正

七、见习转正

服务对象: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
办理程序:1、持单位介绍信或存档凭证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转正鉴定表。
2、个人填写,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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