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用期合同的签定
服务对象: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调入学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办理程序:1、中心组织毕业生签定合同,并收取人事代理费; 2、收集、整理档案入库;3、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人事关系转入学校,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关系转入中心作为流动人员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