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起本市门诊特殊病参保人员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员看病只交个人负担费用
从市社保中心获悉,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市200家定点医院实现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要在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刷卡就医,就可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交纳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既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垫资压力,又省去了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报销的环节。首批200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医院名单可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查询,或拨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2333)咨询。
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市127家定点医院实现医疗费联网结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住院就医、门诊特殊病就医时,只要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就医结束后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参保人员在医院即可完成医疗费的现场结算。
首批127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医院名单见可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查询,或拨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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