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双师型”教师达标培训的通知
各中职、高职院校:
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素质,适应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保障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教委职鉴部拟于2006年7月中旬举办第二期中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 培训计划和目标
本次培训本着“以技能为主,理论为辅,对照相应工种等级鉴定知识点”的要求,“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与考核促使各职业院校尽快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教师自身的业务水平。并取得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使其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在教学过程中得到更好的结合。
二, 培训对象
1. 实习、实训教师
2. 具有担任相关专业课授课资格的教师
3. 实习教学的辅助人员
三, 培训时间
为不影响教师平时的教学任务,培训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四, 报名办法及收费
(一)报名办法
1. 接通知后,各校即可组织报名,报名时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寸黑白像片两张、报名表加盖学校印章。
报名地点: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
联系电话:23018726
联系人:朱钦玲、胡博嵩
2. 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可申报高级;具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可申报中级;无职业资格的教师可申报初级。如遇特殊情况(在技能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者)可越级申报
(二)收费
初级工、中级工 500元/人
高级工 600元/人
天津市教委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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