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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

联合招聘会”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用人单位: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的通知》(教信息厅函【2006】3号)。为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06年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为广大毕业生求职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现将如何做好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于2006年4月18日-24日举办。本次联合网上招聘活动是教育部为推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家与地方毕业生就业网络相互协调和统一运作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积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使本次招聘活动富有实效。

二、“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由教育部主办,“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myjob.edu.cn/)承办。市教委德育处负责我市此次活动的宏观指导,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tjbys.com)系我市协办网站。

三、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聘会的宣传,及时通知本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活动。毕业生可通过上述两个网站参加招聘会,浏览查询招聘信息并在线联系。

四、各高校要积极广泛收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并将此件转发有关用人单位。请于4月6日前将所收集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报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见附表);每个高校报送的招聘信息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条(以用人单位数计算)。我中心将汇总各高校上报的信息并按统一格式提供给“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五、欢迎各用人单位踊跃参加此次招聘会,积极向我中心或各高校提供单位资质信息和招聘信息。招聘会期间,有意参会的用人单位也可自行登陆上述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六、为确保招聘会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和各高校将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如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和招聘信息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

七、联系人:黄  郁、吕勇强 

  话:23018724、23018725

          真:23018722    

E-mail: huangyu@vip.sohu.com

 

附:“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天 津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德育处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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