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与新闻 > 就业政策
关于天津市引进外地大学毕业生进津就业手续的办理说明

引进外地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流程:双外生的引进工作系单位行为。对已取得学位、在津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填写“进津就业申请表”(申请表可到中心领取或从“www.tjbys.com”下载),毕业生所在院校盖章、用人单位盖章后,由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到“中心”进行资质认定、认定合格者,由“中心”加盖公章,毕业生持“申请表”回毕业学校开具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到我中心办理进津就业手续。

外地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津手续: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

    外地院校天津生源办理回津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已落实工作单位携带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前来我中心办理;
 
  新 闻
  工作动态
  就业政策法规
  就业流程
  招聘会信息
用 户 名:
密   码:
登陆类型:
[个人注册] [企业注册]


类 别:
名 称:
 

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 | 服务标准 | 收藏本站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天津市迈驰新天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 电话:022-23018720、23018725、23509119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