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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
培训班培训计划
为落实我职鉴部在《天津市教委系统中职、高职职业技能鉴定2005年工作计划》中提出的“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专业课教师、实训课教师进行技能达标培训、考核,并领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目标,我教委职鉴定部拟在七月中、下旬利用学校暑假期间举办首批部分中、高职院校的专业课、实训课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加强中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适应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提高教育质量,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我们举办首批部分中、高职院校专业课、实训课教师培训班,其指导思想和目标旨在促使各职业院校尽快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培训考核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并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使其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在教学过程中得到更好地结合。
二、 培训对象及专业(工种)范围
1、 本次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是:
(1) 具有担任相关专业课授课资格的教师;
(2) 现任相关专业的实习、实训课教师;
(3) 各院校实习教学的辅助人员。
2、 培训的专业(工种)范围
车工、钳工、数控机床、电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无线电装接、汽车修理工、家用电器维修工、分析工、水环境监测工、食品检验工、服装设计定制工
三、 培训教学计划、大纲
根据培训对象和目标,本着“以技能为主,理论为辅对照相应工种等级鉴定知识点的要求,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编制培训教学计划大纲。
1、培训学时安排:
(1)、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的,强化培训80~100学时,其中:理论知识30学时,技能培训40学时,辅导复习20学时,考核鉴定5~8学时,其中:理论2学时,技能3~6学时;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强化培训80学时其中理论知识20学时,技能培训30学时,辅导复习20学时;考核鉴定5~8学时,其中:理论2学时,技能3~6学时,考核合格者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培训的内容和教材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版的相应工种等级的培训教材为主要内容并安排一定课时,讲授实训教学的教学教法。
3、培训学习方式方法
鉴于参加培训的教师均具有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况均亦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为此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复习为辅的学习方式方法。
四、 教学、考核、颁发证书等环节的组织
首先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职鉴中心,技师协会等有关部门沟通取得相应的工作支持,并组织教委系统内具有相关专业(工种)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按商定的教学计划大纲所确定的课时安排和教学内容完成相关专业(工种)的理论与实训的授课任务。
其次,是依据相应工种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考核方法和标准对培训学员进行理论及技能的考核鉴定。此前要注意做好相应的试题、试卷、考试、鉴定场所、考评员、监考老师及评分登记、造册、上报等组织工作。
最后,报送职鉴中心、技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主管部门审核验印、制证。并作好颁发证书的组织工作。
五、 培训考核鉴定的收费
1、培训考核鉴定的收费标准可参照市鉴定中心及技师协会确定的工种,等级收费标准和我们组织培训的相关费用确定。
2、 进一步开展对高职、中职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落实双证书制度,拟利用此次培训开展相应专题的业务研讨学习,故组织一次外出学习活动相关费用另定。
六、 为组织落实好这次培训活动,拟先由教委职鉴部于4月下旬至5月向部分高、中职院校下发一个关于组织这一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培训的专业、工种、等级、参培人员的条件及相关事项,附:参培人员报名表。待报名表汇总后,视各专业工种等级人数多少,再确定具体培训时间,而后开始相关工作的组织运作。此项工作力争于6月底前完成。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5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