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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教委系统职业资格鉴定
工作总结
积极推行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生证书、资格证书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市教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自2004年起统一组织了我市高职、中职学校的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下面将教委系统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4年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总结
1、 教委系统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回顾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实行双证书并重制度后,劳动部颁布了《劳动法》及《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教育部颁布了《职业教育法》。199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次明确“在全社会推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2000年劳动部颁布《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以就业准入作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切入点,使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劳动市场的通行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为了推动我市大中专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提供有力的保证,使他们更具有就业的竞争力,市教委在2000年蓟县会议上就开展了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讨论,与会代表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经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多次协调于2003年成立了“天津市教委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站”明确了鉴定专业(工种)范围。并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设置了职业技能鉴定部,负责推动我市中、高职学校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教委职鉴部成立后,于2003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天津财院召开了“天津市中高职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市教委王贺胜副书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孔长起副局长做了重要讲话给职鉴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日后专题研讨会上,各校代表还提出了一些沟通问题及建议,经我们反复研究正式下发《关于教委系统2004年中职、高职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具体实施办法》。我们对中高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了初步的规范。
2、 2004年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情况
教委系统的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分上、下半年进行,上半年于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下半年于10月份报名,12月份考试,有特殊情况的说明原因可把考核的时间提前或延后。2004年进行鉴定的高职学院(包括普通高校在内的高职学院)共有20所,鉴定的工种31个,总人数为7623人,进行鉴定的中职学校共有32所,鉴定的工种33个,总人数为6645人(此统计数字不包括国家统考的人数)。
中职学校的职鉴工作从1994年开始由市劳动局职鉴中心组织实施,已经过了十年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2004年教委职鉴部统一组织实施鉴定工作,对中职学校基本上保持了原有的体系,只是在报名上进行了统一管理。
高职学院的职鉴工作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2004年教委职鉴部统一组织实施鉴定工作后,在各高职学院的配合下鉴定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鉴定人数比2003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涨。
2004年教委系统职业技能鉴定所共为4所高职学院鉴定了6个工种的近千名学生,在取证过程中从培训到报名,从考核到发证全程为各院校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我们的宗旨是为学生服务,为院校服务,尽量减少学生和学院的负担,受到了鉴定各院校的好评,并为2005年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4年教委职鉴部成立了专家组,并组织专家对各高职学院鉴定工种相对应的专业大纲进行了审查,为高职学院学生直接鉴定中级,只考技能,不考理论的鉴定方式提供了可靠的质量保证。专家还对高职、中职院校进行了巡视检查,并对高职学院的主干专业实训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巡视和调研中各高职学院的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亲自接待并陪同巡视学院的建设情况,对教委和劳动局合作共同指导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表示支持。经过调研,教委职鉴部及各位专家了解了许多情况,对各院校有了一个直观的印象,这将对今后的职鉴工作起到了积极了指导作用。
2004年的鉴定工作还得到了教委系统内各鉴定站所的大力支持,从埸地的使用到考评员的派遣都积极配合,使鉴定工作能顺利开展。同时和教委系统外的各鉴定站所也加强了联系,了解了各鉴定站所的业务范围,为进一步规范高职、中职学生鉴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2005年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展望
2004年教委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手推动中、高职在校学生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由于教委直接牵头统一管理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使这项工作的开展较去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05年职业资格鉴定工作重心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在04年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中、高职学校的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加大力度,力争做到鉴定学校数、鉴定学生数双增加,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2、今年全力做好试点工作,使之成为职鉴部工作的增长点,一方面加强和中、高职学校的沟通,使之能在教学方面更靠近职业标准的分类大典,并建立起学生的教学档案。继续加强和劳动部门的沟通,在天津市劳动局鉴定中心的指导下,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证书的质量,为社会提供高技能实用型人才。
3、继续做好部分工种的开发工作,针对有的高职学院的专业设置,开发与其相对应的新工种的鉴定,给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例如物流师的鉴定,按摩师的鉴定等。同时和一些特有工种的行业鉴定站沟通,使一些特有工种的鉴定能在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使学生取证后进入社会增加就业的竞争力。
4、和劳动部门进行沟通,在可能的情况下,对高校的部分年轻教师进行培训,然后进行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的考核,使这部分教师考取高级工证书,更方便他们进行教学工作,也使各高校的实训教学上一个台阶。
5、和劳动部门进行沟通,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教委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范围,在现有35个工种之上再新增5~10个工种,使其更加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
6、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管理办加强沟通,协助其在天津各高、中职学校内建立网点,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能全国一盘棋,工作更便利。
天津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鉴部
200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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